【霍震霄x张显宗】一步之遥

霍震霄×张显宗

平铺直叙画风预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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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】

1.

夏末时天上总有阴霾,监狱后面栽着一片一片树林,枝丫是湿润的黑色,一层层伸出去,变成了一双双手臂。

秋天,一个犯人逃了出去,用一根红色的腰带,把自己挂在一株桐花树上,风吹起来,他就像个笨拙的风铃,摇摇晃晃。

这样的死法很平淡,很干净,甚至有些意味深长,像是预言者在为世界传递某种信息。

张显宗目睹过不计其数的死亡,刀没入血肉溃发出的腥味,脑浆四溅在手上的温热,骨茬磨搓时肢体诡异的姿态,过往种种,他的感官都记得,可都不如这具风中摇晃的风铃令他动容。

那个犯人原本逃出去了,他跑出监狱,跑进森林,背对着灰色的建筑,面对着外面彩色的世界。

而后,他将自己吊了起来,吊在树林朝天空伸出的一双双手臂上。

张显宗也站在这样的位置,无数次,正想从背后的苦难中挣脱出来,走了几步,却看到身前又是将要面对的苦难,徘徊不定时,才发现逃出去已经没有了意义。

从流离失所,到攀上一官半职,张显宗目睹过不计其数的龌龊,他一直在污秽泥淖中爬行,如今看来,能像这个犯人一样死去,反而是干净利落,张显宗没有这种魄力。

起初,他就像是被扣在一个玻璃瓶里,拼命想要往外闯,四处打听什么人才是最有权有势的,他费尽心思爬上司令的床,在一个留宿公馆的夜里,拿着早就被司令拆了子弹的枪,朝司令胸口扣动了扳机。

那时司令钳住他的脖颈说:就算我给你留了一颗子弹,让你杀了我,也轮不到你来做这个位子。

张显宗如履薄冰的生活从那时起,似乎没有尽头了,他猝然惊醒,这个捏着他性命的人是大帅的亲儿子,不是什么占山为王的光杆司令,背后有无数势力在盘根错节,他杀了一个,甚至会树敌千万,仍旧无处可逃。

这种时候,小蝼蚁若想求得体面,方法没有多少,除了在军阀手底下做事的,也还有吃洋人饭的,那才是真体面,连巡捕见了都要作揖礼让,张显宗谋划着,若是能钻到租界的外国人手底下,或许可以摆脱司令的控制。

那时机会来得很快,就在春天,条件也很简单,只要能悄无声息的搞死租界第一监狱的典狱长,他张显宗就能取而代之,在这个空出来的位置上高枕无忧。

只是张显宗没察觉,无论是条件,还是奖赏,都是司令的一面之词。

现在想来,典狱长的任免只是上面一句话的事,司令与租界势力相勾连,他不过是被这种上位者当做个玩意儿耍着玩了。

司令留了他的命,可他走入绝境,实在是怕了,急着想要跳出去,机会递到眼前,还察觉不到是诱饵,立刻死死咬住不放,结果是又被钓回司令的手心里。

2.

和霍震霄相识的时候,正是机会刚刚来临的那天,张显宗还不知道这个春天会把他一步步逼近绝境。

那时候再有三天才到春分,街上刮着大风,英租界里栽满了绛紫色的辛夷花,浓香熏得人头昏脑涨。

这几日,天变得飞快,前几天还是春寒,大雪纷飞,一晚上起来再看,又繁花似锦了。

张显宗白着一张脸皮,顶着半死不活的表情,大衣上有两个口袋,左边一盒香烟,盒上画着穿旗袍的美人,司令赏的,顶贵顶贵的牌子,右边一把能折叠的匕首,柄是半透明的灰黑色,张显宗刚拿它结果了英租界典狱长的性命,那是个名声远扬的活阎王,谁提起他,背地里都要啐一口——但没人有胆子杀他。

如今这位小人物死了,偏偏赶上有更大的人物丢了性命,前任民国大总统的国葬刚结束,外面正是乱七八糟,没一个人提起小人物的殒命。

数数日子,吊唁大人物的集会都五天了,花圈歪靠在青草上,写着黑字的白挽联和标语,贴满了租界的大街小巷,连老百姓囤在院墙根儿底下的腌菜缸都没能幸免,封口上左贴着民主右贴着和平,像封着两根封条。

留声机循环播着电台,一板一眼的腔调念着讣告,张显宗小时候念过几天学堂,认得几个字,可是民国一来,兵荒马乱的,往后这十几年里他就没再念过一次书,听人读讣告只觉得一阵陌生,有太多他不明所以的词句。

似乎脱离这个世界很久了,大人物只是别人的大人物,和他张显宗的生活没太大关系。

从典狱长的小院里走出来那会儿,太阳还没落山,天阴着,有点儿冷冷的蟹壳青。

那个院子似乎离一座学校不远,张显宗回身掩门时,听到远处有学生集体晨跑的声音,他下意识侧向那个方向一眼,就见胡同拐角有人影掠过,一片黑色的衣角迅速晃过去。

——有人!

念头在脑海里一起,张显宗浑身乍出了冷汗,连思考的功夫都没有,抬脚就追了过去,可走过拐角,是片空无一人的荒地,稀疏的几棵树,里里外外寻遍,只在草窝子里找到一张借书证。

走出胡同,借着天光,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张借书证仔细看,纸边因为折叠,都起了毛刺,正面印的相片面目模糊难辨,隐约看得到是个端正的轮廓。

——这学生的名字真难写,三个雨字头,难道五行缺水吗,不过,倒是挺容易让人印象深刻。

张显宗对着太阳,一字一顿,辨认道:“霍,震,霄。”

3.

转过旧街角,穿过葡萄藤,胡同二层的窗台之间,搭着几根竹竿,新洗的衣裳在上头挂得密密层层,挂得低的衣角还擦过张显宗的脸颊和肩膀。

张显宗小心翼翼绕过一块床单,一不留神,还是刮掉了一件鲜艳的洋红坎肩,竹竿刚哗啦掉下一根,上方的窗户就啪一声甩开了:“谁啊,走道儿俩眼窝子是出气儿用的?”

妇人居高临下,夹着卷发,胳膊敏捷地在空中挥舞,刚骂了句街,低头看清了张显宗的脸:“嗬,我以为是嘛呢,你怎么回来了,听说你不跑码头了?改给有钱人当跑腿儿了?还往家里送钱去?”

张显宗把那件洋红的衣裳随手搭在架子上,半抬着脸,只用眼睛向上盯她,面上阴得能拧出水。

他搭上司令的势力之前,一直都住在这个破落的巷子里,平日不过是个街头的混子,不招人待见,以他单薄的体格,连做小活计都没人要,更别说跑码头。

那妇人碎嘴子,将张显宗当做个摆设,抛出的问题也根本不是想听他回答,只顾着自说自话,还称起“您”来,平白又多了三分的挤兑:“您气色可好多了,以前穿不起这样的衣服,还是呢绒的呢,您要去屋里看看?您可倒好,拍拍屁股捡高枝儿飞去了,那屋总不能给您一人留着吧?早就租别人去了……”

妇人的嘴巴从打开窗户的那一刻就没停过,噼里啪啦白话了一通,睁着眼说瞎话的本事一点儿都没退步,听得张显宗耳朵聒噪,一声都不想回,转身就走。

妇人见他要走,声量又高了一度:“这就走了呀,慢点儿,有好事别忘了我们街坊,您走道儿仔细我那腌菜缸,别给弄歪了。”话音还没落,窗子就关上了,仔细听还吧嗒一声,落下了栓子。

张显宗歪了歪嘴角,脸色差得像白浆没糊匀实的土坯墙,他气色不好,穿的衣服也普通,没有好事,更不用往家里寄什么钱——人早就死绝了。

原本就没想来招惹这些闲话,只是从那位活阎王的老窝绕出来,穿过这个破烂的胡同才能上大街,谁能想到朱焱龙刮了那么多钱,床底下都是银元大票,却吝啬得可怜,到死都没住上个像样的楼房。

张显宗走出胡同,走在去公馆的柏油道上,那张借书证就揣在他的怀里。

司令的公馆坐落在法租界32号路,一幢西洋式楼房,听说参照了法兰西最时兴的样式,远远看就十分显眼,到了夜里张罗起灯火,门前停满小轿车,就更醒目了。

大道旁全是梧桐树,法国人喜欢的,这时候春天,刚冒出的悬铃还是嫩葱绿,落在地上一堆一堆,都被小汽车碾成了嫩绿的齑粉。

没叫黄包车,沿着大道踽踽独行,每辆汽车驶过都带起一阵风,嫩绿的灰尘升腾起来,挂满张显宗的裤脚,他执着地一次一次停下来,想要把自己弄干净再走,可是反复几次无果,还是放弃了。

4.

晚宴已经开场许久,正对大门的阶梯下面,玫瑰花围出一个临时舞台。

脱了带酒气的西装,只剩一件单领的衬衣,衬衣上银色的圆扣子,像几颗实心的钉子,钉在张显宗的手腕和脖子上。

抬着眼皮将人群上上下下扫视两圈,大腕儿们都不在,他就懒得回房里换衣服,也不急着进去,用手肘支着身子,斜在前楼的漆木柱子边儿,听台上唱曲儿。

又是这位当红的女歌星,烫着卷的黑发比上次剪短了些,一身天鹅绒的曳地裙子,又会唱歌又是个交际花,上次她来公馆,司令还揽着张显宗的后背对她介绍:这是我结义的弟弟。

张显宗对女歌星举杯致意时的眼神印象深刻,那目光并非真的在打招呼,而是意味深长,差点游离到他整齐的衣服下面去,黏软暧昧地传递着信息——原来司令新换的玩意儿是你。

结义的弟弟,这称呼原本没什么不妥,甚至还有些亲昵,可前缀是“司令的”,传在别人口舌里就有了暧昧可笑之处。

常来公馆做宾的人都知道,凡是司令玩儿得顺手的男人,对外都说是他结义的兄弟,连张显宗自个儿都觉得此事可嘲,也无怪别人用那样的眼光瞧他。

冠冕堂皇的称呼,放在这儿,横竖也只是不成样子的体面。

张显宗厌恶那种黏腻的眼神,他用鼻息嗤笑了一下,移开目光,舞台上簇拥的玫瑰花,红天鹅绒裙摆,舞女雪白的胸脯和大腿,凑在一起怎么瞧都不顺眼。

欢快的旋律变了调,从“莫辜负今宵”变成了“心上人的微笑”,女歌星换了件泥金色旗袍,墨绿绒的长手套,撷下一支红玫瑰,朝舞台的一侧招着手走去。

她乌油油的发髻上扎着朵翠绿钻石发针,几点碧色随着步子微微跳动,引得众人的目光跟着走,张显宗的眼睛就也跟着走了过去。

——又是这一出,歌女们常爱演的,不知道哪个男人又要被交际女郎挽住手臂了。

远远看去,坐席里一阵起哄和骚动,大家都乐意看这种逗趣的戏码。不一会儿,几双手就乱哄哄地推出来一个穿白西装的男人,他躲着那些人假意亲近的手,一步跨上舞台。

等他在台上一走动,张显宗便觉得,说他是男人还不准确,应当是个少年,他个头虽然足够高挑,可身板不宽,脑袋圆圆的,转过脸是一张还稚气的面容,嘴角向下撇着,傲气十足。

女歌星眼光终于好了一次,拉上台的人,和以往的老男人都不同,这样的相貌气质才当得起心上人这个词儿。

张显宗远远站在门边,盯着少年脖颈上系着的黑色缎带,眯了眯眼,虽然略有差距,但端正的轮廓,傲然的眼神,分明就是那张借书证上印着的脸。

低头看看衬衣,张显宗很满意,今天穿的这件还挺朴素,短短的单领,还有些像校服衬衣的样式。

女歌星唱着心上人笑的脸庞,可被请上来的人却不肯露出笑容。

少年紧绷着表情,显然对这种场合兴味索然,可站在众人的目光下,面对金装红唇的歌女,他又这样高高抬着下巴,不乐意短了志气似的,把自己挺成一株抽芽的小树苗。

直接抢过女歌星手里的玫瑰花,全当做领情,推拒了跳支舞的邀约,霍震霄不顾气氛的尴尬,转身就下了台,那玫瑰还带着刺,他只得捏住贴近花萼的部分。

扫视了席上的男男女女,霍震霄没再入席,绕过舞场,想寻个清净的地方。

张显宗从门口置衣架上的一件大衣口袋里,顺走一架细框眼镜,麻利解开几个衬衣扣子,松开领口,袖子挽过手肘,衣服下摆束得规规矩矩,搭配苍白的脸,硬是弄出一副文人的气质,紧走几步,和霍震霄狭路相逢在长长的餐台前。

5.

“嘶——”

张显宗情真意切地倒抽一口凉气,引得霍震霄回头看了他一眼,也跟着倒抽了一口凉气。

原来霍震霄捏在身侧的玫瑰花是直接剪枝的,茎上花刺粗野,张牙舞爪,擦身而过的功夫,就把张显宗从手背到小臂刮出了几根血印,严重的一个还渗出了血珠,沿着张显宗白嫩的皮肉淌下来,乍一看伤口红白交错,甚是唬人。

霍震霄连忙道了声对不住,顾不上细看来人是谁,玫瑰花也随手一扔了事,着急忙慌的只管在身上找能包扎伤口的东西。

找了一遍,他才想起自己身上是从不带手帕的,只得从西装口袋里摸出装饰用的丝巾帕塞给张显宗应急。

张显宗计算得有来有去,恰好伤了能做事的右手,他用没受伤的左手拎着那块黑色的丝巾,支岔着沾了血珠的右手,拿肩膀头去戳霍震霄的肩膀:“劳驾,帮个忙系一下。”

说着他舒展眉头,仰着脸摆出个乖觉的笑容,霍震霄这才正眼瞧了他。

张显宗长了一张比实际年龄小些的脸,长眉细眼,唇线平直,不带任何情绪。

许是因为眼皮太厚,下垂着,张显宗眼里总是照不进光亮,深不见底的黑,面部表情少得乏味,可正是这点少,让他脸上有种呆滞的懵懂。

霍震霄原以为这宴会上没什么好人,一个个都是浓妆艳抹、灯红酒绿的,见着就烦,谁知凭空冒出个张显宗来。

衣衫不整脸色苍白,放在谁身上都不好看,可在张显宗身上却好看极了,公馆里水晶灯正流着光,他身后壁纸金熠熠的,衬着雪色的一张脸,倒像是金瓶里的一朵白茶花。

西装上装饰用的丝巾帕很小,材质也普通,裹在张显宗的手臂上,还短一截,没法系住。

看着张显宗细瘦的手指忙活了半天也没弄好,霍震霄单手解开领结,把那根黑色的缎带抽下来,总算将手帕系在了张显宗的手臂上,裹住了伤口。

张显宗趁着机会仔细打量霍震霄,方才打照面时,霍震霄表情毫无异样,好像确实是第一次见他,可他还是不能确定霍震霄真的没有目击他杀人的举动。

如今街上见天儿都是学生的集会,张显宗看得多了,还在上学的人是最好打交道的,同他们谈街上标语写着的那些内容,他们就会把你当自己人。

张显宗瞪大眼睛,微张着唇,把学生们稚气未脱的样子模仿了七八分:“你是军校的学生。”

霍震霄诧异:“你认识我?”

“我好像见过你,在街上。”张显宗顿了顿,把声音提高了些,“英租界花园的集会?”

这个春天,天津乱成了一锅粥,四面八方赶去吊唁孙先生的各界人士差点挤炸了锅。北平已经塞不下人了,就都堵在天津卫,哪个租界都是人,鱼龙混杂,其中就是学生居多。

外地学生远道而来,却没多少钱,要不怎么说百无一用是书生,集会一结束,他们都傻愣愣的蹲在五大道饿肚子,被巡捕赶得哭天喊地。

张显宗斯斯文文架着细框眼镜,不讲本地话,裤脚上全是灰,看起来校服外套也丢了,霍震霄还以为他是个糊涂的外地学生,落了魄,混进公馆来找口吃的。

“这里不是说这些的地方。”霍震霄用下巴朝外点了点,不由分说拉起张显宗的手就往外走。

32号路这座公馆,让霍震霄选择的话,他是一万个不愿意进来。

且不说公馆的主人是个军阀大帅的儿子,混上司令也净爱干抽烟嫖赌的勾当,成日里装腔作势的应酬,这公馆里还进出了不少租界的外国人,欺压外来学生最多的,也就是这些人。

公馆总打着租界秩序的幌子请霍家的大夫人,也就是霍震霄的亲娘,但霍震霄向来嫌避这些场合,这次若不是司令再三点名邀请霍震霄,张显宗也不会这么容易在这见着他。

张显宗原本想装作学生,几句话就把事情套出来,霍震霄若是真的目击过,就干脆灭口,若是没有,再另当别论,可张显宗没想到霍震霄拉着他就往外走,边走还边对他嘱咐:“你以后可别再进来了。”

张显宗觉得莫名其妙,还不知道自己被霍震霄当成了没饭吃的小可怜,正要挣脱,却发现这位小少爷看似瘦弱,手劲却很大,是个练家子,他根本挣脱不开,只得跟过去。

“一会儿我给你些垫补,吊唁会也没剩几天了,结束以后你就回学校去,别去有巡捕的地方。”话语里满是善良的实心实意,半点儿虚架子都没有。

公馆外头是巴洛克式装饰的围墙,此刻宴会还未过半,外面停的小汽车都熄着火,围墙边两排茂盛的珊瑚樱盆栽,结着满枝珊瑚红的小果子。

“你脸色也太差了点,要不是我们学校进不去外人,就让你去跟我住了。”霍震霄跟着同学一起看过集会,挺佩服那些大老远跑来吃苦的热血学生。

这小家伙,总是抢在张显宗之前开口,语气坦坦荡荡,还大大方方冲张显宗一笑,年轻人的面庞凑得太近,眼眸透亮,小小的脸配上颗虎牙,十足的灿烂讨喜。

张显宗有片刻的失神,想起刚刚霍震霄上台拿玫瑰花时,女歌星唱的歌——这笑容,确实当得起心上人的微笑。

回过神来,张显宗发现自己已经不自觉地回应了一个笑容:“我不是外地的,我娘在这儿做帮佣,就在后楼上。”

他编了个不算精妙的借口,还顺口给自己找了个便宜娘亲,自打记事儿起他就是一个人,石头缝里蹦出来的,哪有什么亲娘,不过够忽悠这个小少爷就成。

张显宗原本就常来公馆,还算熟悉这里的人,主动报上姓名,东拉西扯几句,半真半假把自己说成个没钱上学的打工青年,骗得霍震霄还给他致歉,说确实想岔了,不该贸然拉他出来。

真正的年轻学生眼里是带着光的,就像霍震霄这样,无论是谈笑还是致歉,眼睛在夜色里也是透亮的。

“你喜欢那个歌女?”张显宗想寻个话头问问借书证的事,可看着那双眼睛,他开口就跑了题,这题还不着四六,有些不正经。

“这怎么可能。”霍震霄没觉得哪里不对,居然认真回答了,在张显宗眼巴巴的注视下,随手掐了个珊瑚果扔出去,看果子在路灯下骨碌碌打转儿,又补了一句:“我拿了玫瑰花,是想着,她不过是讨个生活罢了,也不容易。”

少爷就是少爷,知道讨生活不容易,不知道讨生活的人也分高低贵贱、三六九等,女歌星的生活很好讨,光鲜亮丽,如他张显宗这样藏污纳垢的,才是小少爷不知道、不入眼的那一等。

公馆围墙上镶着灯,白石头雕的小天使,翅膀上捧着圆月似的一盏光,霍震霄借着灯光,看见张显宗取了眼镜,低下头,只用脑袋上的发旋对着他。

或许是照着暖光灯的缘故,霍震霄忽然觉得心底一阵柔软,张显宗的头发并不黑,黄黄的,营养不良的颜色,像秋后的枯草,发梢在灯光下被熠熠的尘埃围绕着,让人想去抚顺它。

霍震霄当然不知道自己在鬼门关绕了一圈,张显宗此刻低着头,心里的计划正在瓦解——要是十分钟前的他,还能干脆利索把霍震霄灭口,可是这会儿他要改变主意了。

没人出声,气氛又有些凝固,霍震霄的手掌在张显宗发梢飘了一圈,没敢去抚摸,只落在肩膀上轻拍了拍:“还没介绍,我是霍震霄,天津军校的。”

天津军校张显宗听说过,这年头若能进去,那都是有钱人家给送进去的,穷苦人削尖脑袋也甭想有一席之地。

“刚才都告诉你了,我叫张显宗,只念过旧学堂,没上过你说的这种新学校。”

张显宗说完又把眼睛耷拉下去,他垂下眼帘时,睫毛就会显得特别长,目视而下的样子会给人温柔的错觉:“我在街上看见许多学生,什么集会诗社,个个都是有学上的,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。”

霍震霄在一旁认真听张显宗买惨,从侧后方看,张显宗说话时嘴唇嘟着,脸颊一鼓一鼓,垂着的眉眼里全是委屈,就忍不住替他宽心两句:“他们没讲什么有用的,你不听也罢,我也去过,听了一下午的收获就是被人偷了口袋。”

张显宗转过脸,直视着霍震霄,一双黢黑的眼珠照进些灯光,好似带了不少善良的关切:“那你,没丢什么要紧的东西吧?”

“有什么可要紧的。”霍震霄冲他笑笑,果然顺理成章把话接下去:“钱不要紧,手表也算了,只有个借书证麻烦,回学校还要补。”

看着霍震霄坦诚相待的样子,张显宗没察觉,他此时,仿佛在为终于找到一个可以不杀霍震霄的铁证,而感到十分庆幸。

霍震霄在心里犯嘀咕,自从挨近了以后,张显宗每次看过来,表情都不太自然,像只饿了很久的猫,阴惨惨地,直直盯着他,盯得他心里发毛:“你……不会是饿了吧。”

张显宗已经套出了自己想听的话,就懒得再拿腔作调,收起可怜兮兮的模样,乜斜着眼看他:“难不成你还要请我吃饭。”

“我确实想请你吃饭。”

“……不必了。”

“我弄伤了你,自然要赔礼的,就这么定了。”

张显宗这辈子最不服的就是被人强行“定了”,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塞过来的东西,比如女人,饭局——当然,钱是除外的。

他拼了命要往上爬,就是为了能说“不”,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,于是张显宗深思熟虑,挣扎了三秒钟,抬头:“……定在哪?”

见张显宗面上阴晴不定,霍震霄还以为他会拒绝,没想到却答应得如此爽利。

霍震霄咧着嘴笑起来,手背亲昵地在张显宗耳边蹭了蹭,张显宗没躲开,白色的小天使还在他们头顶举着灯,珊瑚果一颗一颗闪着宝石的光。

笙歌归院落,灯火下楼台,恍然间佳期如梦。

霍震霄带着张显宗做过许多美梦,可再美的梦,醒了以后也不过是残影片语,浮掠几帧,只能供人唏嘘回味罢了。

张显宗没有再去追查究竟是谁目击了他那次谋杀,他坠入了编造谎言的偏执中。

他发现在霍震霄面前,他可以尝试去扮演一个干干净净的张显宗,霍震霄那么轻易的,就相信了他所有拙劣的表演。

【二】

1.

张显宗看着镜子,镜面上灰积成了阴霾,把他的脸隐翳在后面。

钴蓝色的一套制服,绲着油亮的黑边,硬帽檐上镶着徽,这身衣服,穿出去就是个排场,连英国巡捕见了也会递根烟。

脱了漆的黑铁镜框是方形的,正框在镜子里张显宗的肩头上,墙面用洋灰抹得溜光,像极了一座巨大拙劣的墓碑,上面的镜子就是墓碑上贴着的遗像。

盯了一会儿,张显宗觉得无比陌生,以前镜子里这个人分明还会挤出一点笑,而现在,却像生来就未曾展颜过。

最陌生的是这张脸上无意识露出的神态:一种监狱里特有的,死寂的,与人世脱轨的气息。

“咯嗒。”一封锃亮的银洋钱,一盒上好的雪茄烟,恭恭敬敬送到狱长桌上。

朱狱长在时,凡是想来求告通融的,都要先送来点东西意思意思,现如今这位置上更姓改物了,规矩还是按旧的。

新来的典狱长,怪得很,脸像个芝麻馅儿的元宵,白底下藏着黑,当上了官,反倒一脸的如丧考妣,像是谁压着他进了地狱。

这人喜怒无常,阴晴不定,狱警每次进来,他不是在照镜子,就是在四处找靶子,办公室倒是不小,可还没大到能做靶场,说不定下一个进来的人,就是典狱长的活靶子。

狱警放下东西,见张显宗好不容易照完了镜子,靠在桌子沿上,正慢条斯理擦一把精巧的手枪,面色还算平静,他才凑上去大着胆子开口:“狱长,往年的规矩,七二一,七分送上头,一分给底下零头,二分是您的,是朱狱,啊不,是朱长官定的,老规矩好些年了,您突然要改,这……”

常言说新官上任三把火,可从来没见过张显宗这样的火。刮了钱,一个大子儿也不往上头送就算了,还一星零头都不往下面人兜里添,全给自个儿埋小金库里去,莫不是穷疯了吧。

张显宗都快忘了还有朱焱龙这号人物,死了的人他从来不劳神记着,狱警提这一嘴长官,倒是让他想起来了,要不是他冒出来节外生枝,朱焱龙已经顺利离职,春分就能高升做长官了。

狱警是被其他同寮推出来做出头鸟的,为了一分的零头,心里正暗暗厌嫌——去了个活阎王,来了个小夜叉,恐怕也是个麻烦精。

张显宗见多了形形色色的鄙夷,瞥一眼就知道狱警在想什么。他一个初来乍到的年轻人,生得一副小白脸的皮相,一众狱警自然会认为他是个好欺负的。

举起枪,顺着目光不慌不忙瞄准了一圈,最终停在狱警的脑袋前:“成王败寇,现在我才是规矩。”

话音未落,就两枪打在狱警身后的窗棱上,枪响的声音格外脆亮,将狱警的耳朵震聋了一半,狱警被自己头皮上迸出的一小朵血花吓呆了,一双眼锁紧了枪口的一圈滚花纹路,仅存的求生欲让他动弹不得,心里就算不明白张显宗此话何意,也不敢再开口问。

办公室里有片刻沉寂,硬底军靴踏在地板上,像是沉闷的枪响,每一步都让狱警肩膀发抖。

张显宗略略弯腰,神情专注,用眼神将狱警从头到脚搜查了一遍,这才似乎反应过来,接着问:“你刚才说什么?长官?”

他拿枪的手白净匀称,手腕搁在额前,撑着脑袋笑了起来,虽是在笑,语气却阴隼得像在说一个死人——不过确实是个死人了。

等笑够了,张显宗一把抓住狱警的肩,一字一字道:“升官发财?”

他说话腔调也有意思,不紧不慢,每次咬字都像是吃了颗汁水丰盈的果子,牙齿切割果肉的声响,便是一个一个字,可此刻听在狱警耳里,那白牙间磨割的似乎是自己的血肉:“可喜可贺,你说是不是。”

狱警看着张显宗挑起的嘴角,眼神躲闪着往上走,又对上张显宗毫无笑意的眼睛,那眼里没有一点光亮,像块密实的黑布,吓得他急忙低头顺着说:“……是!可、可喜可贺,风光无限!”

张显宗听了不置一词,走到桌前,垂着眼皮曲起指节,敲敲桌面上的木纹,清脆的两声空响,好似敲在一块薄薄的棺材板子上:“西街百年的老棺材铺,上好的金丝楠木,确实升棺发材,风光无限。”

狱警刚从枪口下生还,此刻头脑里已经崩塌得不成样子,愣了半天也没反应过来。

一整盒大洋钱从桌上扔下来,砸在身上生疼,狱警下意识接在怀里,紧接着哗啦啦,兜头又扔下来几块散大洋,像天上下了银子雨。

张显宗留下雪茄烟,点上一根,却不抽,只顾看着雪茄燃冉的烟气出神,手朝门口指着,懒懒扬了两下。

狱警如获大赦,连忙点头哈腰,趴在地上捡起散落的赏钱,抱着盒子转身就跑,比起一枪丢命,替张显宗存钱简直是美差。

待跑出了屋子,跑上了大街,狱警一盆浆糊似的脑子里才回过味儿来,太阳光白森森,照得人眼睛疼,狱警狠狠打了个寒噤。

——方才张显宗说成王败寇,那活阎王朱狱长,前几日还说要升迁做长官去了,如今竟是悄无声息,就死在了张显宗的手里。

2.

正午的太阳光照得最远,能穿过云层再绕过树林,可惜被监狱青灰色的墙壁拦着,照在办公室窗户上时已经所剩无几了。

张显宗仔细查看了被那两枚子弹打入的窗棱,勃朗宁的花口撸子,外形太阴柔秀气了些,根本没什么威力,伤人倒是够了,杀人却还欠点火候,那狱警吓成那样,真是十足的蠢人。

司令留他一条命,无非就是想看他如何在泥淖中做徒劳的挣扎,他逃不出司令的手心,处处受制于人,也就只能在这种比他更渺小的蝼蚁面前耍耍威风了。

这把枪很漂亮,是司令的赏赐,也是羞辱。

那时候司令正歪在铺着宝蓝丝的烟榻上,一圈缀的穗子是十样锦,颜色鲜辣得直蜇人眼球,张显宗站在榻边,只觉得双目刺痛。

司令抽乌烟也讲究做派,张显宗贱命一条,是没那个福气服侍的,公馆里专养着位喂烟的小姐,正拿着一套红木银骨烟具,用银烟签去拨镶了烧蓝的烟盘。

张显宗正呈报着这次杀人任务完成得毫无破绽,眼看着那女人就要点烟了,他语速都加快了一倍,巴不得赶紧离了这个地方。

女人没让张显宗如愿,很快烟签“当啷”丢在烟盘上,她吸了一大口,开始对着司令的脸喷烟,张显宗闻着大烟膏的味儿,喉咙里一阵翻江倒海。

“这个你拿去玩儿吧。”司令从女人胸前摸出个物件,银光一闪,那把小巧的花口手枪就被抛进张显宗怀里。

“他能多大呢,就玩这个?”女人将烟枪收拾妥帖,杵进司令口中,嬉笑道:“我瞧着他还是个孩子呢。”

“他早就不是个孩子了。”司令噙着烟枪,声音含混不清,可那眼神是清的,死死睃着张显宗,神情是极浅一层,似笑非笑的。

张显宗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,满屋烟气骤然像渗进来的月光,青白阴冷。

“是,我早就不是个孩子了。”

他盯着女人的小山眉,瓜子脸盘,那胳膊身段一寸寸都是圆润的,很眼熟,和那两个曾经被塞给他的女孩子很像。

那还是张显宗刺杀司令失败之后的事,司令不是什么大善人,没有送他一枪归西的好心肠,他被一群人关在房里折磨了三天,才见到司令进门,像是刚从刑场上杀了人回来的,手里的外衣上沾着血,指着门外,轻描淡写地对他说:“听说是你的同乡,亲人已经死干净了,就扔给你做个玩意儿吧。”

门外是两个和张显宗一样狼狈不堪的女孩儿,司令一句话,他就立刻从任人宰割的死路上,获得了去宰割别人的权利。

用同乡的苦命女孩做玩意儿,那时张显宗的良心还不至于泯灭到如此境地,他让两个女孩照顾他起居,也算给人找了个活计保住命。

张显宗还记着,被司令摁在两个女孩面前时,他没有一件遮羞的衣物,像个被展翅钉在盒里的蝴蝶标本,身上钳制的力气很大,他整张脸都被压在肮脏的地上,司令捏着他的下身,对他耳语道:让她们看看你长大了没有,能不能玩儿她们。

后来身体的疼痛是扭曲失常的,像在阴惨的夜里拧断一只猫的脖子,张显宗不愿意回想——他一直告诉自己,不要劳神记着这些,把司令当做个死人忘干净了才好。

那两个可怜的女孩子,应该也把他忘干净了,她们的亲人给司令做了活靶子,而她们给张显宗做了活靶子——死人是不会记住任何事的。

3.

绕进夹缝里的小街,霍震霄熟门熟路,勾着张显宗的手指在前面走。他不得不勾得紧一些,怕张显宗细瘦的长手指从他手里滑走,在街上弄丢了。

租界里西洋糕点店多得是,霍震霄见惯了,觉得没趣,他想着,张显宗若是说喜欢,大不了下次再带他去,去多少家都行,对此他是藏着些小心思的——能去的地方多了,见面就多了。

他要去的小摊子很旧,颇有人间烟火的气氛,桌子板凳用得时日长了,都磨得看不见木纹,和挂着的小招幡一起被清水洗刷过,招幡红底黑字,写的价目还是老钱币。

炉火上的蒸汽是稀薄的雾色,隔着这颜色看,人脸都氤氲起来。这里朴实温和,像张显宗长大的地方,他离开太久,都忘了自己也是从人间走出来的。

霍震霄悄悄伸出手,想去捏张显宗腮颊上的一粒糕渣,那点油炸糕的碎屑金黄金黄,就挂在张显宗白生生的脸蛋上。

手在半道儿就停住了,因为张显宗略有所觉,突然抬起头来看霍震霄,离得太近,那一双不大的眼睛黑白分明,眉头似乎总是轻轻皱着,刚咬下的一口炸糕还在嘴里,撑得张显宗瘦削的脸颊微微鼓起,厚厚圆圆的唇还没来得及舔净,油汪汪的润。

潦草的、毫无戒备的张显宗,霍震霄见得少。张显宗是没资格放松警惕的,需得一直记着自己要做个无害的人,别在霍震霄眼前露出那副阴寂的神色。

停在半空的手还是继续伸出去了,在张显宗的目光下,霍震霄揩去了那粒金黄的碎屑,光明正大的送进自己口中,迎着早晨明晃晃的光对张显宗笑:“看你,像个孩子似的。”

张显宗闻言愣住了,眼前一花,浓重的宝蓝色和十样锦的粉色又开始在他眼前颠来倒去,头脑中两声枪响,伴着死人倒在地上的声音,他像突然患了色盲症,目光所及的一切都黯淡起来。

他不是没有反应过来,而是下意识要回驳,又哽住了,那句条件反射要脱口而出的话,堵在喉咙里,顶住了炸糕,他只得鼓着腮帮,一脸呆相——我早就不是孩子了。

霍震霄不知道他想什么,只当他是没听明白,接着解释说:“我家管事儿的刘妈,有个小孙子,就和你一样,见着我都不敢说话,可是就敢跟着我走,在我面前吃东西的时候,眼睛特黑,脸鼓着,也是你这样。”

张显宗只有一声不吭的听着,面上什么表情都挂不上去,他想低下眼睛去,装作整理自己的袖口,身子却一动没动,眼里的黑暗就这么毫无遮拦地逃了出来。

炸糕的味道很香,糯米皮绵软,红豆馅甜度恰到好处,可就是含在嘴里迟迟没有下咽。

茶点摊子上白烟蒸腾,不时有大人领着小孩儿来买几块糕,孩子们捧着糕又是蹦又是跳,张显宗坐在这喧嚣里,硬是深深呼吸几下,迟钝地眨眨眼,才重新咀嚼起来。

像是要把所有力气都用在对付这块糕点上,他比方才更不顾吃相,三两口塞进一个,腮帮子彻底撑到了极致,手上又不停地拿了下一个。

街边的摊子为了方便挪动,桌凳都小得不能再小,张显宗个子又高,坐在那蜷成一团,像蹲着,霍震霄就看着他面无表情的蹲在那,手捧着一个,口里又嚼着一个,脸比刚才更鼓,看着年纪都小了好多,在霍震霄眼里,这模样乖极了。

耳里听着摊主夸孩子们个个都可爱,霍震霄暗地里摇头,他只觉得张显宗挺可爱。他眼里没了别人,就连自己也忘了,他自己分明比张显宗还年纪小些,也还是个孩子。

“慢点吃,这个吃了不容易消化,只许你再吃一个,免得一会儿吃不下饭。”霍震霄走到哪儿都被人照顾,这是第一次有机会照顾人,他忙不迭地摸出厚棉手帕,将自己吹温的茶碗边沿擦擦干净,推到张显宗手边,看着张显宗喝了,又仔细嘱咐他这些话,殷勤关切的模样完全是在模仿从小照顾他的刘妈。

刘妈每次侍候他吃饭穿衣都会看着他,乐得直笑,他以前从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开心,这下他明白了,现在连炸糕都不用吃,他就已经觉得香甜满足了。

“这家的最好吃了,比以前还好吃。”霍震霄由衷感叹,托着下巴看着炸糕摊子的招幡。

——他明明一口都没吃。

张显宗默默看着霍震霄笑出的小虎牙,机械地嚼着炸糕,满腹心事在胸口荡了一圈,又归于平静,可他知道那是表面的平静,是冬天里结了冰的河面,冰下还是翻腾汹涌着。

他只觉得很难受。

不懂为什么,一种空茫的难受,像是看见梧桐叶子孤零零落在地下,被行人踩踏,又像是黄昏时才睁开眼,看见红日慢慢沉落,离他越来越远。

那时他们坐在街市上,世界充斥着各种形式的喧嚣,唯独张显宗是静的,冷的,像将要溺死在这里的。

4.

春寒料峭,张显宗穿了件灰蓝色的风衣,在学校门口等霍震霄出来,他裹紧了衣服,不知道霍震霄正在楼上指着他,对几个弟兄们说:“你们看,就是他了。”

几颗脑袋趴在窗户上顶顶撞撞,挤着看远处的张显宗,霍震霄伸手隔开这些脑袋,指尖在玻璃上张显宗身影的地方划了几下,回头背靠着窗台环起双臂:“夸吧,我听着。”

两三个大男孩,个个都是哏都天津土生土长的,嘴甜得像唆了蜜,你一言我一语,愣是说出了七嘴八舌呜嚷呜嚷的气氛:

“我,我瞧着倍儿俊,比女子学校那个、那个校花还好看。”

“去去去,瞎掰,您说那小家碧玉能比吗。行啊霍哥,绝色啊,俗话说梨花一枝春带雨……”

“你才胡吣呐,这么远你看得清什么模样儿?这话是夸男人的吗?”

“怎么不是了,我夸美人儿不成吗?”

“你还毛儿嫩,我教你一句,这叫风华绝代。”

“就你国文课那点水儿,在霍哥面前说成语,你也不嫌寒掺。”

“霍哥,他就是你上次说的那位吧,你兜儿里要是只有八个钱,情愿给他花八个半。”

“还是让你霍哥开始随身带手绢儿那位。”

“还是让他茶不思饭不想那位。”

小子们你来我往,嘴快得像嘣豆子,夸着夸着就不着调起来,霍震霄眼瞅着快要变成群口相声了,当机立断一挥手,给这群小伙子一人肩膀上赏了一拳。

披上外套,霍震霄回头看了一眼窗外,起身就要出去,临走前靠在门框上,摸摸口袋里的手帕,嘱咐道:“都好好待着,别给我捣乱。”

几个男孩儿都不会自己讨打,果然没有一个跟过去乱来,只是聚在一处对霍震霄挤眉弄眼,待霍震霄出了门,才收起嬉笑打闹的模样。

他们看得清楚,以往的霍震霄,从来没有随身带手帕的习惯,而现在,不知道中了什么邪,他口袋里总有一块手帕,小姑娘似的习惯。

那手帕的样式还常换,讲究,英式斜格花纹的,白底儿绿梅洋绉的,还有上海送来绀青纯棉的,不过换来换去,布料总是很柔软,尺寸大一些,正好够在人手臂上绕一圈,系住的。

霍震霄全身心的投入了这场从天而降的美梦,无论是邂逅还是相处,他心上像是过着电流,一路火花四溅的高歌着。

跑出学校,走出门,就能触摸到张显宗,哪怕是一片衣角,也能让霍震霄觉得安稳满足——更何况,张显宗站在那儿,是在专等霍震霄一个人。

去牵张显宗的手,就能自然地渥在手心暖一暖,执起那灰蓝色的衣角,抱怨他穿得单薄,他就会摇头说不碍事。如果对他说:你久等了,他苍白的脸颊上会有些不自在,撇开目光的时候,会小声嘟囔着下次再也不等了……

这许许多多呼吸一般微小的细节,伸手可触,睁眼可观,霍震霄只相信自己的体会,从不去辨认真伪。

5.

回想起来,霍震霄和张显宗已经有过许多次的见面,知心的兄弟们请吃饭,他还拉着张显宗去过,以前他从来不接别人的劝酒,可是那次,别人夸张显宗一句,他就想喝一杯,有生以来第一次自己把自己灌醉了,最后趴在路边,把月亮当做路灯,死活都要摘下来送给张显宗。

醉酒时,他好像还模模糊糊的表了白,说了些让张显宗恼羞成怒的话,闭着眼亲了张显宗的嘴巴,第二天醒来,他已经在霍家的房子里了。

难得的一觉醒来,因为自从认识张显宗以后,霍震霄就经常睡不着觉了。

其实他也没干什么,只是总在床上把自己当成烙饼,翻来覆去地烙到天亮,就算家里的床比学校的舒服好几倍,可他埋在软软的被褥里,硬是失眠了好几次。

逼着自己睡觉也不管用,早上刘妈进屋,总能发现小少爷的小脸蜡黄,眼下乌青,像株被盐腌过的小葱苗,叶儿都蔫了,把她心疼得跑到夫人那里,惊呼学校压力太大,把孩子逼成这样。

她老人家要是知道小少爷是因为一个男人才失眠,估计会惊得心脏病复发吧。

就连学校里那几个多嘴的小子知道了,都说霍震霄是个思春的大姑娘,要是被夫人知道了,说不定会让西洋医生给他打针吃药做手术,好好治一治他的断袖之癖。

毕竟就连霍震霄都一直以为,自己会爱上的,应该是个像面包一样新鲜甜美的女孩儿——而张显宗恰恰相反,不仅是个男人,还是一种无论何时想起来,都让人舌尖发涩的清苦味道。

这应该不是霍震霄想要的,所以失眠到难以忍受的时候,霍震霄就开始从回忆里找,他试图找到一个同张显宗类似的人,以此证明张显宗也没什么特别的、值得他失眠之处。

可惜他每次都失败了。

认真对比过形形色色的人,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,这是在白费力气——他不仅没有战胜失眠,反而把认识张显宗的每个细节都清清楚楚想了起来。

他忽然明白了为何有人喜欢喝茶,清苦的味道,有些涩口,可是加上那所有微小却温情的细节,就足以让人上瘾。

6.

暮春时天亮得晚,天刚泛白,路灯就已经熄了,远处鸽哨儿的声音嗡嗡作响,张显宗听见学生们吆喝着号子晨跑的声音。

立领白色衬衣,扣子一颗一颗扣到最顶上,黑色的校服外衣板正修身,也不知霍震霄怎么弄来的这套校服,竟和张显宗的尺码恰好贴和。

张显宗没敢从公馆就穿着这身衣服出来,更不想在监狱里穿,他找了间不起眼儿的茶楼换衣服,在起坐间里,对着一面椭圆的镜子端详自己,镜面上旧积的灰尘黏着茶水的渍迹,像一丛丛枯萎的蓬蒿,从间隙里生出他的脸。

春天已经过去了,天逐渐变热,可张显宗的面庞还是苍白的,怎么都烘不热,一双眼皮肿得将纯净的眼白包裹起来,只剩下黑眼珠。

每次抬起头,亮光照在眼上时,就令他的脸有种恍然大悟的神态,好像眼前一亮,刚弄明白这世界是什么样似的,再刻意藏起阴郁的表情,他全然是个没有多少心思的学生了。

张显宗随着一群学生混进去,跟着他们在校园里乱转,像钟表的指针绕着表盘转圈儿似的。

天大亮,雨停了不久,洋灰地面很平整,没多少积水,张显宗站在一栋楼下,身边有人来来去去,他站着没动,看着姜黄色的外墙,听到窗户里飘出歌声,那是学生们上音乐课的声音。

学校里许多石榴花,火红的花瓣一经雨打风吹,落在地上,就像租界的夜里要闪烁通宵的霓虹灯,一种不知疲倦的浓艳。

天台上有个人影,捧着许多石榴花瓣,大把大把扬上天空,张显宗抬头的时候,那红色积雪一般落在他身上。

他恍惚间觉得这是一场大梦,他从逼仄晦暗的生活里逃出来,用一天的时间,去做另一个普通的张显宗。

“你怎么跑房顶上去了。”

“我找不见你,大风他们就出主意,说站高一些就能看见你在哪儿了。”

“低头。”

“哦。”霍震霄捡石榴花时弄得满身都是雨气,这会儿乖乖低着头,让张显宗摘掉他头发里的花瓣。

他也穿着校服,收拾停当,就拉了张显宗的手,要带张显宗去看学校的剧场。

回想起来,那一路上仿佛在云端穿行,张显宗的头脑里什么都没有想,他只需要把手伸出去,跟着霍震霄。

学校的礼堂竟然是露天的,舞台后面,大红色的帷幕拉扯着,光滑的丝缎面,当中的舞台是深蓝色。

台上演的是一出西洋戏剧,角色都是学生们扮演,闪着光的长剑,骑士盔甲,华丽的布景完全仿照了西式宫殿的装饰。

眼前的一切都那么富丽堂皇。一朵朵云飞进来,像是一针一线绣在帷幕上,张显宗恍然回到了孩提时代,他倚在霍震霄身上,幼稚的仰头去数那些云朵。

霍震霄歪头用耳朵蹭肩膀上张显宗的脑袋,恰好蹭在他头顶的发旋上:“你怎么不看了?”

张显宗微微抬起头,脸庞在红色帷幕的照映下,有了点鲜活的意味,他看了一眼霍震霄的眉骨,那眉眼处连着鼻梁的线条,高得有点嶙峋,是副很漂亮坚定的骨相。

“说吧,你演过哪个角色?”张显宗又把头埋下去,改用下巴抵着霍震霄的肩头,慢条斯理把舞台上的演员们一个个仔细打量了一遍。

“你怎么知道我演过?”霍震霄一阵惊奇,用手扶起张显宗的脑袋,托着他的脸。

“是不是那个。”张显宗连举止都放松了许多,任由霍震霄揉捏他的脸,伸长了手臂去指台上的一个角色,长袍和利剑,还有一顶月桂枝金王冠,是个王子。

“你怎么知道的!”霍震霄又惊奇了一次。

“不清楚,觉得你像。”像那个被骗了的王子。

“衣服挺好看的,演戏剧也好玩,可惜王子的戏份不多,最后还害死了最爱的人。”

正说着,台上就演起了这一段情节,王子头顶着金色的枝叶,在花丛中举起宝剑,他美丽的公主死了,一片片红纸象征血迹,铺陈在深蓝的舞台上,台下有人唏嘘感叹,张显宗在这时站起身,绕到观众席的后面,走出剧场。

他知道霍震霄就跟在他身后,可他不想回头看。

短暂的逃离,让张显宗再次产生了些许微弱的希望,又在看到那出戏剧时湮灭殆尽,他将手向后抬了抬,没有等待的时间,霍震霄的手就握过来。

两个人都穿着黑色校服,在石榴花丛边一前一后,像孩子似的牵着手,若是拍下剪影来,拿给谁看,都会认为是一对象牙塔中的学生恋人。

7.

“我想带你走。”霍震霄突然说。

张显宗不解疑惑的时候,会压低眉头,露出短暂的天真迷茫,像个观察着人类的小动物,霍震霄喜欢看他这样的表情,就对他解释:

“家里要送我去留洋,我带你一起,坐火车,坐轮船,去特别远的地方,还能听小提琴,到时候咱俩穿一样的校服,就这样的,还能比这个更好。”霍震霄说着,给张显宗整整衣领。

“小提琴是什么?”张显宗保持着疑惑的表情。

“是个西洋乐器,有弦,拉起来声音可好听了,书上写的,好日子就是要坐在温暖的房间里听小提琴。”

张显宗静静听霍震霄说着,看到那年轻的脸庞上有朝阳似的光彩,他抿着嘴点点头,故意接了句傻话:“哦……明白了,你说的小提琴,就是拉弦子。”

霍震霄一听拉弦子,脑海里下意识浮现出闹市上拉着二胡讨钱的瞎子,那声音凄惨得和锯木头有一拼,跟小提琴比更是两码子事儿,他噗嗤一下就想笑出声,眼瞅着张显宗迷糊认真的样子,硬是把笑憋了回去。

张显宗装了个不太高明的傻,也只有霍震霄愿意相信。

——他是听过小提琴的,就在司令的公馆里。

司令的生活无非就是喝酒上床抽大烟,有时候,一时兴起,急急的派人找张显宗过来,说是有事吩咐,张显宗还没到,司令就等不及,关起门和女人找乐子,张显宗来了又不赶巧,只等在门外。他是决计不会主动进去的。

有一次,门里除了淫声浪语,还有唱机播曲子的声音,女人谄媚的语调提得比乐器声还尖高,把司令的品味夸上了天,说司令连上床听的都是洋人的高贵音乐,张显宗听见司令说,那是小提琴曲。

后来这女人胡话一通乱吹,问起要上哪去找拉琴的人,不知怎的就触了司令的逆鳞,对女人说,拉琴的人早就死了,你去找他吧。轻描淡写一句话,又送走一条人命。

女人长什么样,张显宗不记得了,这不怪张显宗记性不好,那个女人后来是被他亲手毙了送去找拉琴人的,他不记得也正常。

因为一句话而一命归西,就好像从来没到过这世上一样,张显宗不甘心如此,但希望什么的,他不配有。

霍震霄描述的未来可望却不可及,像条绳索递到张显宗眼前,但张显宗拒绝接住。

别轻易给他任何希望,那是一根可能将人救出深井的绳索,抓住它,相信它,就能逃离,可若是绳索在离井口一步的地方断了,他宁可从未被救赎过。

这一切暗流涌动的退缩和怀疑,霍震霄都不知道,他是一盏有点愚钝的灯,只看到眼前是明亮的,从没有察觉过,那只是因为他自己在发出光芒而已。

张显宗觉得这个小男孩有许多可爱,这可爱的意思,是可以让人去爱,但是,爱他的人不会是张显宗自己。

【三】

1.

霍震霄锒铛入狱的那天,日头红热,浓荫匝地,站在太阳底下,像被架在火上炙烤。

放风的时间总是典狱长训话的时候,犯人们被召集在空地上,张显宗站在高高的二层台子上,面对着他们,却一句话也没说出来。

霍震霄在军校里接受过训练,站姿精神都与别人不同,挺直的身形,配上浓秀的眉眼,在一群糙汉里白得发光,一副养尊处优的皮相,太过于引人注目。

张显宗刚抬起眼,便远远地对上了霍震霄的眼睛,接下来的时间,他除了沉默,别无选择。

别人不会懂那种感觉,他确实有着短暂又微弱的喜悦,那是看到自己想见的人,所流露出的本能,可与此同时,他也感到强烈的难堪,就好像他身上不见光的一切都完完整整地曝光在所有人面前,而所有人里,有他最在意的霍震霄。

曾经他与霍震霄的每场相见都是好的,可在这里,穿着这身衣服,与霍震霄四目相对,这场相逢对张显宗来说,已经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了。

霍震霄的眼神那样复杂,他来不及去解析,只觉得霍震霄眼里的自己,是白纸上染污的墨迹,又或是普天同庆时骤降的噩耗,浑身上下都是脱节的,多余,又讨人嫌。

少年复杂的目光,夹杂在无数囚犯或恶劣或玩味的目光中,格格不入,又昭然若揭——张显宗拼命挣来的这层皮,非但不是荣耀,更应该是被他厌嫌的。

霍震霄虽然家底背景是黑的,自小在帮派里长起来,见多了龌龊,可他到底只是个少年学生,按捺不住义气热血,总说最恨霸占在天津的洋人们,给洋人做事的通通都是汉奸卖国贼。

以张显宗的头脑,怎么会预料不到,霍震霄知晓他就在洋人手底下做事以后,会用多么疏离的眼神看他,更不用说,他还是年轻学生们最深恶痛绝的“军阀走狗”。

不管这些是逆鳞还是规则,触碰一道是冒犯,触碰两道恐怕就是死罪,张显宗明知故犯,不清楚贪恋的究竟是什么,他亲手把自己一寸一寸埋进土里。

霍震霄终于出现在张显宗陷落的地方,却是以这种形式,并且站在他的对立面,这样看着他。

张显宗高而瘦,衣服就算贴在身上也像空荡荡的,肩膀平直,穿起制服时又冷又疏离,表情阴郁,眼神却让霍震霄觉得陌生——那像是完全不设防,将自己毫无保留的展开在烈日下面。

多么像个翅翼舒展的蝴蝶,霍震霄终于看清楚了蝴蝶那斑斓美妙的全貌,却发现蝴蝶的身体被死死钉在地上,哪怕烈日灼得他魂魄都要散了,翅膀也无法扇动一下。

美吗?美。恨吗?也恨。

对视的那一刻,这场黄粱美梦就被迫清醒了,有被欺骗的滋味,有失去了恋人的滋味,霍震霄却说不清他究竟恨的是什么。

张显宗安安静静立着,面目阴沉模糊,衣冠整齐,就和站在衣帽店橱窗里的人偶一模一样,已经失掉了人的气息。

2.

公馆在入夏时修葺了一下,打开了用餐厅一侧的落地大窗,晨起时窗外清冷的雾飘进来,降落在桌上的鱼汤里。

一条白鲢鱼殒命在砂锅中,白蒙蒙的鱼眼凸起,这种鱼脊背的骨头处有根断断续续的花纹,如同军装制服上匝着的一圈边线。

张显宗不喜欢鱼。小的时候,波光荡漾的鱼鳞让他很好奇,可是家里太穷,吃不起这样的东西,后来当他在大饭店里第一次吃到鱼的时候,司令正用餐叉指着他,随口就把他送给了席上一个老男人——这个小东西,送您玩儿两天。

鱼柔软的躯体里包裹了许多尖锐的刺,稍不留神,就毫不怜惜地穿透张显宗口中细嫩的肉皮,疼痛很微小,心里的恐慌却像山崩地裂,让他避之不及。

司令拉拢的那个老男人,位高权重是真的,变态也是真的,最喜欢凌虐细皮嫩肉的男孩子,漂漂亮亮的孩子拉进屋里去,出来的时候就是一具被下人拖拽的死尸,不管是多么灵秀可爱的人儿,下场也是血泥污秽沾满一身,被人用破草席子潦潦卷起,丢到乱葬岗喂野狗了事,没有活口留下来,外人纵然再好奇那屋里发生了什么,也都无从知晓。

张显宗死都不会开口,无论对谁,即便他活着从那间屋子里走了出来。

长桌铺着浅驼色的织花台布,米白瓷碗盘摆在边沿,当中还放着插了玉兰花的瓶子,连四周的光线都是穿过薄纱窗帘透进来的,这个让张显宗落陷污泥的公馆,反而是如此的温柔明亮。

司令就坐在张显宗的对面,低头喝一盅鱼汤,每当司令喝汤的声响稍大一点点,张显宗就不由自主地发颤,将手里冷硬的瓷碗捧得再紧些。

平时他根本没有资格坐上桌,除非司令拿他有用处,他面前有一个四角平展的信封,方才打开了,东西散落在桌布上,像是剖开他隐秘的心,把零件一个一个取出来展览。

“你喜欢他,我就把他送到你身边去。”司令好像在做什么慈善捐助,语气里满是关心和施舍,却没有任何表情,“不高兴?”

这话似乎是在询问,却透着危险的含义,张显宗知道,高不高兴,他说了不算。

张显宗没敢反驳说他不喜欢,因为那信封里塞着一张借书证,一块黑色的小手帕,是他手里霍震霄的东西,也是他没有毁掉,仔细藏起来的。

司令想要对他做什么,从不需要凭据,更不需要知会他一声,不然以霍震霄的身份,也不至于因为被小小的巡捕抓住,就送进监狱里。

司令可以放任他当个好人,也可以这样轻而易举的揭穿他是个骗子。

现在这些证据一样的东西被扔到桌上,不过是让他变成了一个死囚犯,眼睁睁看着背后的亡命牌被刽子手抽出,掷在眼前,他只能跪着发抖,等待被一刀砍下头颅的时刻。

等司令喝完汤,张显宗才急忙摇了摇头,最终还是没说出一句话,司令起身走过来,他也只能靠在椅子背上,拼命想向后退。

筷子挟起鲢鱼身上刺最多的部分,司令体贴地把它们喂进张显宗嘴里,捏着他的脸颊逼迫他咀嚼,冷冷说道:“你高兴,笑吧。”

鱼刺搅动在口中,扎破了血管,顺着唇线微微渗出血红,张显宗勾着嘴角向上扯,迎着晨曦的日光,笑得满脸都是眼泪。

一双从来都暗淡的黑眼睛,被泪水充盈出璀璨的光亮,司令捡起桌上黑色的手帕,摁在他的脸上,那光亮倏而尽灭,又恢复了死寂。

3.

外面还下着雨,夏日总是骤然暴雨,积水从房檐上滑下来,滴滴嗒嗒掉在水门汀上,敲在窗棱凹下去的弹痕上,像鼓点急落。

霍震霄闯进办公室之前,没料到张显宗会如此倔强,连一分低头和解释都不肯,同时他发觉,他的恋人不仅骗了他,而且完全是另一副样子。

他托付兄弟们,在外面替他挡着狱警,他要一路闯过来见张显宗,哪怕是证实了内心的猜想,他也要听张显宗亲口对他说,少年横冲直撞打倒守门的狱警,被雨弄湿了一身衣裳,心跳和落下的雨水一样急,一阵阵在他后脑重击着。

头顶吊灯晃晃悠悠,苍白的灯光僵直打下来,制服帽檐投下一层浓重的黑影,遮住张显宗本就黯淡无光的眼睛。

坐在办公室里,是可以听到外面声响的,霍震霄的脚步踏在蓄满雨水的地板上,张显宗听得清清楚楚,却没有站起来,就连霍震霄侵身上来握他的手腕,他都冷着脸。再没有比抗拒更好的自我保护了,尽管这样的防护,总是以伤害对方为代价,可张显宗顾不了那么多。

霍震霄成了一束突如其来的强光,像这吊灯一样直直打在张显宗身上,让他一身阴影越发浓重黑暗。

站在他面前的霍震霄挂了彩,一道血线蜿蜒流过眉眼,湿透的囚服泥泞不堪,比乡下泥地里打滚的小孩儿还埋汰,可张显宗觉得霍震霄干净极了,这干净隔着防护也刺痛了他的眼睛。

霍震霄想到张显宗精心制造的初见,原来是场必然的偶遇,后来的一次次相处,张显宗时而不自然的表情和举止,也都有了合理的解释。

“你接近我到底是什么目的?!”

上海滩霍家的公子,霍天洪和林桂生的儿子,这身份贵重得很,到了天津的地界也没人敢造次,可霍家接触的人鱼龙混杂,重要的身份也同时伴随着危机四伏的处境,霍震霄从小就被教导要警惕靠近他的人,不管是谁都要心存戒备。

张显宗是第一条被他放过的漏网之鱼,也是他跌入的第一个陷阱。

话一出口,霍震霄立刻于心不忍了,因为张显宗竟然露出了一点被冤枉的委屈,即便是一瞬间的流露,也让他晃了神。

下一刻枪响在他身侧,霍震霄的拳脚功夫很好,子弹也只比他的身手快几秒,他勉强躲过去,却还是被子弹擦伤了皮肤。

枪口的花纹很有辨识度,霍震霄一眼就认出那是花口撸子,杀伤力一般,可这么近的距离,方才枪口就顶着他的肋骨,要说张显宗不想杀他,他不信。

少年的神情全是惊怒和谴责,还有几分隐隐的恨意和哀伤,可是张显宗在最需要解释的时候选择了闭嘴,他也远比霍震霄想的更冷漠,而且那场梦已经醒了,再无回头的可能,他不介意永远沉默。

“张显宗!”恼于张显宗的冷淡和那一枪,霍震霄不再追问,松开张显宗的手腕,一拳冲出,直打向他的面门,张显宗一动不动,撑住了这一击。

霍震霄没想到张显宗会不躲,他以为,张显宗至少会先于他的拳头开出第二枪。

出拳收不回,霍震霄只来得及偏一点手劲,拳风擦过张显宗的脸颊,打红了一块,张显宗口中的伤口又渗出血,被他紧抿嘴唇咽了下去。

“够了。”张显宗低下头,阴影遮住他一大半的表情,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,发着抖,“别再来找我。”

雨还在下,话音刚落,外面响起钟声,张显宗缓缓起身,霍震霄一惊,下意识抓住张显宗的肩膀,张显宗用力推开他,径直走了出去。

4.

雨越下越大,到了晚上也没停,房檐上裹的铁皮锈红了一片,滴下来的水是胭脂的颜色。

霍震霄被分在丁字号牢房,是个不怎么宽敞的地方,床铺都一样破,他解决了几个寻衅滋事的犯人,才占到一个平整的床板,众人睡得乱七八糟,霍震霄不知道今晚他的上铺睡着谁,浑不老实,边睡还边抖腿,抖得床板上灰簌簌的往下掉。

他满腹心事,正觉得一腔真心付之东流,烦得很,恨不得掰断那人的腿,却提不起劲爬起来跟人算账,翻来覆去还是没忍住,终于抬腿狠踹了一脚头顶的床板,落了他满脸的灰。

什么破地方,心爱的人丢了,晚上还睡不好,怎么倒霉的事都找上门来了。

他仰躺在床铺上,想起张显宗在炎炎烈日下被汗水打湿的衬衣,别人穿着没什么趣的制服,穿在张显宗身上反倒细腰长腿一样不落,领子前的扣子一直扣到最上面一颗,贴着皮肤,发梢拦不住细密的汗水,汗珠沿着张显宗的皮肤流下来,霍震霄舔舔嘴唇,忽然觉得嘴边一阵干渴。

真没出息,白天刚被人一枪打伤,晚上还要想着那个人,最没出息的是,连细节他都记得一清二楚。

攥紧枕头翻个身,把自己的脑袋裹起来,这一动,扯到那点结了痂的伤口,疼得霍震霄龇牙咧嘴,他摸着伤口,想起张显宗被他打伤的那块红肿,似乎是张显宗脸上少见的一抹血色。

还是想念,霍震霄确凿的知道了自己的心,这么快,爱意就又赶上了恨意,他还知道,这两种情绪在他身体里此消彼长,轮转不休,他就像被一根毒刺扎着,站着,坐着,睡着,都让他不得安宁,疼得钻心。

夜里的公馆歌舞升平,又是一场热闹非凡的交际舞会,张显宗低着头亦步亦趋跟在司令身后,烛火通明,照得他脸上红肿的伤痕无处遁形,他只能抬手捂着。

等司令和一位珠光宝气的小姐调完情,替司令办事传话的人才凑过来,压低了声音汇报着什么,张显宗没抬头,在一片笑语欢歌里捕捉到了只言片语,那人说着桂生夫人要出面,又说等司令定夺,话语间隐隐带到霍家小少爷,让偷听的张显宗呼吸一滞。

司令背对着张显宗,从长餐桌上捡了两块点心,一边吃一边说话,好像在聊什么无关紧要的话题,三两句就用英租界管事官员的名头推脱了霍家商量的条件。

最后像是故意要说给张显宗听,他提高了声音,打发那跑腿的人走时,说了句,让他在狱里涨涨教训,知道什么该碰,什么不该碰。

——张显宗毛骨悚然起来,因为他猜不透,司令所说的“他”,是指他,还是霍震霄。

来往着要攀附司令的人多得是,跑腿的刚走,就又来了几位太太,拎着珍珠小手包,烫着卷发,挡在司令面前说个没完没了,张显宗暗暗屏住呼吸,勾起手边桌上的餐刀,那镀银的刀具在红绒桌布的映衬中锋利森冷。

司令谈笑风生,香槟酒一杯接一杯,放松得连肩膀都垮了一些,如果这时候,能在司令背后一刀捅进去,或许一切都能结束了。

纤细的手指缓缓握紧餐刀,张显宗力度不大,即便是恨急了的用力,也微微发着抖。

“还是这么不懂事。”

司令有力的手冷不防横截过来,骤然捏紧张显宗的手腕,那力道穿透了皮肉,像箍住了骨头,一阵钝痛,餐刀掉落在红绒桌布上,发出沉闷的一声响。

张显宗痛得麻木的手腕被轻轻揉捏了几下,司令伸出手,像是关切地要给他擦额上的汗珠:“怕什么,都出汗了。”

他惊得眼帘一颤——司令绝不可能会有如此的好心,果然手在他眼前一晃,转了方向,拇指用力摁在他脸颊受伤的地方,眼神毫无醉意,冷冷地擒住张显宗。

尚且是可以忍受的疼痛,张显宗觉出司令的意思,他恐怖与痛苦的表情过了一种程度,就有点笑容,只是这笑脸在重重的摁压下有些变形,欲盖弥彰:“司令,我……不小心磕伤的。”

司令没给他这句话什么回应,手伸到他腰侧的口袋,拿走了那把今天刚打伤过霍震霄的手枪,在眼前抛了两下,随手丢进用来盛放香槟的冰桶里,亲昵地拍拍张显宗:“我怕你再像刚才那样,想不开,要自杀。”

张显宗再也笑不出来,脸上那抹红色逐渐退去,最终变成一道淤青。

5.

吃过饭后聚在一起侃大山,似乎是人类共同的爱好,监狱里没什么新闻,只有一些传闻轶事可以供人娱乐一下。

犯人里总有好为人传说故事的,听闻了什么就兴奋不已,有兴致的时候还会变个说书人,将这些奇闻八卦编得像话本,对众人讲演。

霍震霄和一同入狱的几个兄弟坐在黑暗的角落里,格外沉默,不知道是哪个消息灵通的人,又得了好素材,站在人群里说得绘声绘色,讲了个穷苦的乡下女人,被十里洋场的繁华迷了眼,爱上一个有钱人,谁知道爱的究竟是“有钱”,还是“人”,总之像是油蒙了心,还为了这有钱人,做了娼妓的勾当。

故事还没讲完,人群里就有人出声制止,有些人对张显宗有所耳闻,一听便听出这故事演绎是在暗暗针对张显宗,好心劝讲故事的人小声些,别被张显宗听了去,白白吃了枪子儿,只有围观听故事的犯人们还在起哄。

霍震霄在愣神,没怎么听故事,这会儿似乎才觉出那些人说的是什么意思,咧咧嘴,却没有在笑:“他们说的……”

身边坐着的几个兄弟听他一问,又开始七嘴八舌讲起来,大风赶紧截住话头:“这你也信啊?反正我不信,假得很。”

牛犇没眼色,还在梗着脖子,一副疾恶如仇的样子和大风顶嘴:“你说不信有嘛用,你没听见吗,讲的有鼻子有眼,说他为了司令做了不少脏事儿。他都给洋人办事了,说不定人家也像故事里一样狼狈为奸你情我愿……”

这小子没脑子,怕是要被霍震霄打死,大风偷偷瞧了瞧霍震霄铁青的脸色,急忙伸出腿,狠狠踩了一脚牛犇,压低声音:“我就是不信,你又不是没见过张显宗,他是那种人吗?”

大风一边说,还一边用眼神给牛犇往霍震霄的方向示意,生怕霍震霄突然就开打,可霍震霄除了脸色不好,没有其他反应,也不吱一声,他只是站起身,从角落里走进哄乱的人群。

霍震霄凭借一点练家子的功夫本事,刚来就收拾了丁字号几个元老,他像个被抢了食物的小野兽一样走过来,人群立刻噤声,朝后推避,像潮水一样涌开,只留下被搁浅的霍震霄。

阳光从监狱高高的窗户闯进来,被窗栏分割成一束一束,霍震霄站在其中一束光线里,空气中尘埃飞扬,他仰起脸对上一双眼睛,黑得一望无际,像几千里地都没有人烟的荒漠——那是张显宗的眼睛。

霍震霄恶狠狠的瞪回去,恨意和爱意正不相上下的纠葛在一起,他不想让张显宗对他说那些冷冰冰的话,却又不想让张显宗这样看着他,一句解释都没有。

张显宗站在二楼,隔着简陋的铁栏杆,附身看下面的人群。就在霍震霄起身的时候,他曾走下过楼梯,停留在阳光的灰尘里,过了一会儿,又一阶一阶往回,退回没有光的地方。

阶梯上的阴影不能完全遮住他,一角灰蓝色的制服还留在亮处,挣扎着不肯进去。

霍震霄毛茸茸的脑袋,让张显宗忽然觉醒了一块记忆,他想起来霍震霄不是第一个让他产生牵挂的小孩儿。

那好像是个给公馆送报纸的穷小孩儿,年纪应该比霍震霄还小两岁,人不大胆子却很大,敢进到公馆里四处溜达,如果还在,个头身量应该也赶得上张显宗了。

张显宗明明觉得全忘了,这时候却又想起许多细节,那小家伙穷得叮当响,每次送过了报纸,总先偷偷跑到花园里摘朵花才来找他。冬天的夜里里翻墙进公馆,莽莽撞撞的说要带张显宗远走,却不小心惊动了公馆里的警卫,最后只得把口袋里装着的一袋栗子留下,又只身逃了出去。

很久的事了,久得张显宗都忘记冬夜里热乎乎的栗子究竟是什么味道,久到张显宗又遇到了另一个说要带他走的少年。

那个孩子站在花园里被一枪打中头颅的时候,阳光也是这样明亮,照在他身上,他的脑袋也是这样毛茸茸的,被血染得猩红。

都和我一样,连自保都做不到的人。

张显宗心下有些自嘲,把目光从霍震霄身上收回,转身走入阴暗的走廊,高墙上排风扇在扑棱棱转动,将一道道光线切割得支离破碎。

6.

张显宗没想到霍震霄还敢闯到他办公室里来,这次还变聪明了些,等门口狱警换哨的时候,趁没人直接推门而入,张显宗反应过来的时候,就已经被霍震霄困在拥挤的角落里了。

竹骨雕的画屏,大约是哪一任狱长收来的礼,一面是青绿山水,一面是盛唐美人,画屏立在墙角,背后有一个狭小的空间,张显宗就被霍震霄压制在这里。

霍震霄心里有气,加上是一路跑过来的,呼吸急促,摸到张显宗被皮带束紧的腰和汗湿的后背,他刻意屏住的呼吸再也抑制不住。

两个人离得太近了,汗水交叠着汗水,呼吸交换着呼吸,张显宗的脸正贴着那画上美人的脸,他热得面颊透红,不仅不输艳丽的美人,还多了三分鲜活——他从来意识不到自己是鲜活的,霍震霄想。

霍震霄伸手抚过张显宗湿透的发梢,如愿以偿从衣领手里抢过了那些汗水,送入口中吮尝,理应满足,可是不对,不满足,他仍旧觉得渴。

闻见张显宗身上淡淡的雪茄和鸦片膏混合的味道,霍震霄才后知后觉的发现,他唇舌真正渴望的,是那滴汗水从张显宗无所遮拦的皮肤上流淌下来,直接爬进他嘴巴里。

霍震霄故意再靠近,甚至把嘴唇贴上了张显宗脸颊上那抹淤青,就想看这人是否真的要一直无动于衷。

可惜张显宗不躲不避,倒是蹙着眉,眯眯眼睛——是霍震霄最熟悉的那种眼神,漫不经心,深不见底,似乎还带了一丝微不可察的嘲讽。

仿佛即便霍震霄心里已然翻江倒海,他自心如磐石,八风不动。

霍震霄恨急了这个人总是这副冷淡疏离的模样,好似动情的永远只有他,失控的只是他,自寻烦恼的也只是他,他倒是有心撕破张显宗冰冷的面具,让他疼,让他哭,让他崩溃,临了舍不得的人却又是他自己。

煎熬从未停止过,霍震霄知道自己还爱,他一向爱得热烈坦荡,可碰上张显宗这种无动于衷的闷葫芦,是他的劫数。

罢了。

他颓然退开几步,留给张显宗一个比较舒适的安全距离,他闯过来本是想向张显宗讨一个答案,可现在真相如何倒也无所谓了。

“你……”少年犹豫了一下,什么都问不出口,可还是倔强的想表明心迹,“我不相信那些故事。”

张显宗侧着头像是陷入了沉思,霍震霄心里涩意泛滥,转身便欲离开,哪成想突然被眼前人掰过肩膀,揽着后脑勺就亲了上来,动作迅猛粗暴,一遍遍舔吻着霍震霄的唇瓣。

霍震霄完全被这个吻震住了,这是张显宗第一次主动与他这样亲近

【四】

1.

这是他第一次吻他,可是他们两人都怀疑这不是第一次,因为在幻想中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。

霍震霄最初是有些不知所措的,他只觉着张显宗的嘴唇像是冬天里冷极了的手指,冷到极处就是烫的感觉,一下一下轻轻触碰在他的心上。

他刚失掉的爱人似乎又能捉摸得到了,这失而复得的心情让霍震霄循着本能想捉摸更多,张显宗逐渐从主动变成了被动,裸露的肩背紧紧抵着墙上那块冷硬的镜子。

有些潮湿的衣服被霍震霄扯得散乱,张显宗整个人似乎要被摁进镜子里面去,进到另一个世界,背后冰凉,身前滚烫,火苗燎着汗水一路从唇舌烧到身上。

这时候窗外的一抹太阳照在房里,惝恍迷离的眼睛看过去,像迷蒙的烟气。

霍震霄年轻完整的身体是那么美好,热切的向张显宗敞开来,皮肤上汗液黏腻着,油光水滑,张显宗觉得他是个鲜嫩的、没有任何伤痕的红苹果,应该好好活着。

这颗鲜嫩的苹果还在一直喋喋不休的追问他,那是个又俗气又让人为难的问题,重复了许多次——“你爱我吗?”

张显宗可以张开双腿接纳霍震霄,将细瘦的小腿勾上他腰背,可以用嘴巴发出动情的呻吟,亲吻怀里这颗他唯一的果实,但张显宗无法回答霍震霄的问题。

沉默有两种意思,一半是默认,一半是否认。

霍震霄的耐心突然少得可怜,他像被张显宗捏在手里随意处置似的,自作多情的从来都只有他自己,烦闷变成身体一下一下带着怒意的顶撞,他甚至咬牙切齿的说起狠话:“张显宗,如果你一点都不爱我,那你就开枪。”

他抓着张显宗的手,从自己的脸颊滑下去,一路顺着胸膛,放在了腰侧曾被张显宗一枪打伤的皮肤上,那里有一块伤痂。

喑哑的耳语仿佛在说着情话:“这次我不躲。”

张显宗的手指触摸到那块被汗水浸得发软的伤痂,在霍震霄骤然发狠的动作下,抖着手指不小心弄破了它。

眼前晃动着霍震霄紧皱的眉头,用力时额角凸起的筋络,那眉骨和鼻梁的线条高得嶙峋,他太熟悉,线条到了眼睛却微微垂着,像一只手,把这张脸拉向了温和。

张显宗手里没有枪,或许一切就该是注定的,那晚司令将他的枪拿走了,他没有了武器,能防卫的东西只剩下身体深处的一块反骨。

——这段潦草又无法挣扎的日子,与其让别人给它添上一个难堪的结局,不如他亲自动手,早早结束了它,用一个他自己的方式。

不知为什么,这样想了之后,他面对霍震霄,突然有了几分羞涩和认真,这是他以为早就无影无踪的东西,在这个任由霍震霄索取的时候,突然蠢动着,像一点点温柔。

“你是爱我的,对吗?”他的少年仍抱着最后的希望在追问,甚至已经把他的沉默当做默认,独自绝望的欣喜着,笑着的脸凑近他,微红。

“这个世界上,根本没有那么多……能够两情相悦的人。”张显宗努力又迟缓的说着话。

他谨言慎行惯了,咬紧了字眼,终究还是不肯冒失分毫,他总在这些地方如此较真,竭力想让霍震霄知道,在他的世界里,是不是和能不能,根本就是两回事。

霍震霄辨不清那话里的意思,他俯下身去,看见张显宗欲言又止的脸,那薄白的脸皮泛出浅浅的红颜色,如同挨了一巴掌正在红肿着,被欺负得狠了的样子。

说着刺人心的话,却表现得这样可怜,好像错了的人是霍震霄。

霍震霄不想再听,低头重重地啃咬住张显宗的嘴唇,却没能止住张显宗的后半句话:“……相爱是很难的。”

——这其中的难,他没法让人懂。

尾音向下坠着,软软的,听来又是一份拒绝,像刀片刮着霍震霄,他埋下头,尖利的犬齿在张显宗身上撕咬着,再也没有问过一句话。

身体相互纠缠,气息相互交换,总隔着不能逾越的一段距离,似乎不长,也就一步。

2.

张显宗在监狱高高的房顶,看了看天空。

满天的云平静的移动着,像片大海在头顶上翻涌,却没有倾洒下来。

“你找我来,想说什么。”

霍震霄来的时候,远远就看到张显宗低着头蹲在角落里,不知道在专注的看些什么。

距离那次让他如鲠在喉的性事,已经许多天了,他没有再找过张显宗。

记忆不会遵从他的想法乖乖消失,所有的细节都历历在目,琐琐碎碎,真真切切,他记得结束的时候,甚至有想要哭泣的冲动。

他或许爱上了一个吝啬鬼,没给予过他什么,却在剥削走了他的希望之后,还要再将他问过的那句“你爱我吗?”丢还给他,刮取他心底剩余的一点柔软。

那时候张显宗紧紧的抱着他,等他的回答。

爱。他沉默了几秒,回答道。

张显宗笑了,是个得到答案后如释重负的笑,和从前所有背负着什么压力的笑容不同,笑得眼睛弯弯的亮亮的。

房顶上围着一圈栏杆,监狱灰蒙蒙的楼房并不高,却好像离天空很近,张显宗听到霍震霄的声音,转过头来看着他。

时间这样快,已经入了秋,张显宗从角落里站起身的时候,霍震霄才看到他没有穿那身典狱长的制服,里面一件深绿色的绒绸衬衫,磨得发灰,张显宗又在那外面罩了件黑色的长外衣。

这么穿并不适合他,那绿色深得都昏暗下去了,黑色又重重压在他身上,像株凋谢了的植物,只剩下一段绿梗埋在黑色的泥土里。

张显宗的脸色仍是白的,看着霍震霄朝他走过去,又是眼睛亮亮的笑。

霍震霄在这一刻恨不得打自己两个巴掌,想要打醒自己——他已经确认过张显宗不爱他,甚至有可能要利用他做些什么,可无论什么样的张显宗,在什么时候对他笑,他还是会悸动。

他做了个堕落的人,在希望破灭之后,仍旧像饥饿的人对待残羹冷炙那样,继续将眼前这些别无选择的东西抓起来塞进嘴里吞咽。

“我刚刚,在看蚂蚁。”

是出乎霍震霄意料的一句话,张显宗竟然垂着眼睫,指了指那个角落,轻巧的语气让霍震霄一阵恍然,若不是眼前监狱高高的围栏,他差点以为回到了与张显宗刚刚相识的时候。

“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事。大概七岁吧,我记不清生日……和娘生活在乡下一个小村子里,有百十户人家,邻居家有个小妹妹,三四岁,最喜欢和我玩。我每次捡柴禾回来,都给她采山上的小花,哄她高兴……那天她捂着手,神神秘秘的拉我到角落里,说有好东西给我,我一看,原来只是个小蚂蚁。”

这是张显宗第一次说这么多话,多得他说到一半都觉得快要说不下去了,只好侧过脸不看霍震霄,努力笑了笑,才又说了下去。

霍震霄自觉很会记事,他还记得以前张显宗对他编造的那套说辞,现在一句一句对照起来,反而更显得从前一幕幕都是假象——他甚至都分不清张显宗现在的这些话究竟是真还是假。

“后来……灾荒,颗粒无收,小妹妹死了,娘死了,我出去逃荒,再后来,听说一场军阀交战,那个小村子,人全死了。”

张显宗如今又像戴上了什么伪装,变了个人似的,有了些许活着的气息,可这故事的结尾太过仓促,一连说上三句“死了”,吐字轻轻的,又像是奄奄一息了。

霍震霄感觉到张显宗的声音有些发抖,但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讲这些事,迟到的坦白吗,还有什么作用。

从前霍震霄时常期待着有将心比心这回事发生,他急着把自己一股脑交到张显宗手里去,对张显宗讲过许多。

说过幼年时有多么淘气,曾经因为好奇,偷掀女孩儿裙子,挨了父亲许多训斥;十几岁时父亲带了个怀孕的漂亮女人回家,惹得母亲一气之下带他从上海跑到天津,摇摇晃晃的火车上,他第一次看到强势的母亲偷偷流泪,暗自下决心以后绝不要负了自己喜欢的人;上了军校,国家乱了,读了许多进步书报,想要向上走,闯出个远大前程……再后来,就是遇到张显宗。

将心比心是过于理想化的,事实通常会像掷入井底的石块,连回声都是又远又迟的。

霍震霄微微挑起眉毛,扯了扯嘴角,手指攥出了红印,又松开,没说话,忖度着张显宗究竟想要告诉他什么,那些他期待很久的话,如今要一个字一个字的怀疑。

“我帮你吧,”张显宗似乎不介意霍震霄的无动于衷,从外套的口袋里摸出一张纸,折过的痕迹上磨得发毛,衬着一张黑色的手帕,朝霍震霄递过去,“有人压着门路,不让你出去,放心,我会帮你离开这里。”

手在半空等待了一会儿,霍震霄才抬眼看了看张显宗,接了过来,是两件他熟悉又陌生的东西——一张丢了很久的借书证,上面的照片是入军校那年拍的,他脸颊上还带着点婴儿肥,那块丝质的黑手帕,不大,是给一件白西装做配饰用的,还曾系在张显宗的胳膊上。

霍震霄紧紧捏着那张借书证,觉得十分讽刺,给洋人和军阀办事的人就是不一样,他在街上被人偷走的东西,都有办法和门路给找回来。

“帮我,你想要什么?”如果是他家里人都办不到的事,那也很少有人能办到了,可张显宗却承诺得言之凿凿,一个不爱他的人要这样帮他,这其中不可能没有图谋。

张显宗摇摇头,没接话,他想对霍震霄说得更多,可有些事并非三言两语,况且,他什么也不想要了。

抬头看看天,云没散,遮天蔽日,他没有太阳,但有一个人已经代替了太阳。

“还记得从学校的剧场出来,你对我说的话吗?”誓言总在不合时宜的时候被提起,张显宗说了那么多,终于问出这一句。

从屋顶往外看,那片树林开始落叶了,伸向天空的枝丫上挂着一根红色的布带子,在风里颤动着,红得好似学校里满开的石榴花。

“……我想带你走,”霍震霄像在喃喃自语,声音低得微不可闻,说到一半他顿了顿,因为张显宗突然上前拥抱了他,他欠身略退了退,继续慢慢说道,“我带你一起,坐火车,坐轮船,去特别远的地方……”

少年人的记性真好,一字不差,也还是这样愿意顺着张显宗说下去,张显宗又一次套出了自己想听的话。

张显宗以前对任何誓言都无法动容,可这时候,他忽然被这话打动了,将脸贴在霍震霄肩上,伸手抚了抚霍震霄腰间受伤的地方,心想,再过个三五天,兴许就能好了,又能看见这小子活蹦乱跳的。

或许真的能实现呢?

到时候,要扔了所有的旧衣服,去买一套崭新的、普通的衣服,面料不用太好,耐穿就成,鞋子也不要那些皮鞋了,布鞋才走得远,像小时候娘为他缝的那样,要应该能穿两三年的,去哪都行,哪怕是背井离乡呢,他原本就像浮萍,无论身在何处都是异乡,以后若是还有日子,霍震霄带他去哪,他就愿意去哪……

霍震霄是该满足了,至少有这么一瞬间,他获得过张显宗对未来全部的期待,难得的是这未来里写满了他的名姓。

这份难得的期待,是死水里最后一道涟漪。

3.

张显宗喜欢看月亮,阴晴圆缺,随着日子而变,尤其在监狱里,月亮是能让他清楚察觉时间一天天在走动的东西。

喜欢这种情绪,除了对月亮,也还会对别的,他每每这样想的时候,就会发现自己还可以再多撑两天,手里仅剩的一样东西是命,不值什么,但丢了可惜。

从前他无数次反抗,都还攥着仅剩的命,如今司令想把他和霍震霄都困死在这里,那么松开最后的筹码,再反一次也无妨。

监狱里火光冲天而起的那一刻,张显宗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快意,他看着赤红的火焰,想起那个逃出监狱却又用红腰带把自己吊死在树枝上的犯人——进退维谷,谁不是呢,可他决不会甘心悄无声息。

夕阳满天,映得天如火海。

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,黄昏下起雨,阴云密布的灰,可火光映出了满天晚霞,雨水都冲不散,监狱里流淌出鲜血,满地猩红。

囚牢中的大火让所有人惊慌急走,犯人们暴起而乱,不顾一切要冲出火海,冲进大雨里去,和阻拦过来的狱警大打出手。

霍震霄一手撑在地上,膝盖跪进泥泞,冰凉的雨水顺着睫毛一滴一滴滑落,他没料到张显宗所说的帮他,是这样混乱而危险的场面,他与两个兄弟联手对抗,才勉强闯到了出口的铁门附近。

监狱里实在是鱼龙混杂,一部分人完全是亡命之徒,借着大雨的掩盖,想要将事态推向更不可控制的地步。

已经不需要压低声音,许多人大声喊着话,抢了狱警的枪,要杀光看门狗,冲出那扇大门去。

人涌如潮,电光火石般短兵交接,一个个如狼似虎,拼命格杀,远远近近的厮杀与脚步声此起彼伏。

冲天的火光里,几个人影正要合力撞开那扇大铁门,霍震霄手撑着湿淋淋的围墙,回头看到远处熊熊燃烧的楼房,心念一动,脚步就要转回,向狱长办公室的方向跑去。

“霍哥!你疯了?走啊!”兄弟大风一把拉住霍震霄的胳膊,“小心!!”

大风拽紧霍震霄,沾满血泥的脸一下子贴在霍震霄眼前,一枚子弹擦过霍震霄的脸颊,豁然惊醒了他。

大雨分明淹没了霍震霄的眼睛,可他不知为何,此刻竟突然看得十分清楚,张显宗远远站在屋檐下,背对着大火,朝他的方向举着枪。

铁皮大门上布满弹孔,被冲撞出一个缺口,黑夜已经降临,昏暗中无数人影涌了过去,枪声响在看不见的地方。

逃亡一样的奔跑,胸中似乎都灌进了雨水,一旦倒下就会被人群践踏,黑暗中许多双手推着霍震霄,辨不清东西南北,只是要向外冲。

在雨水里仰起脸时,似乎有了幻觉,霍震霄看到了明晃晃的月亮,比哪一天的都好,高高的一轮满月,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。

他在这轮月亮的注视中重获自由,揣着捡回来的命,一路奔向他远大的前程。

终于结束了,这段灰暗的日子。

4.

霍震霄抱着一捆报纸从印书局出来,要送到学校的社团里去,想到早上临出门时,母亲嘱咐说晚上要见客,只得先朝家的方向走。

街边的梧桐树都结了球状的果实,焦黄焦黄的落了一地,又是一个秋天。

一年的时间,说长不算,说短也不算,生活回到原有的样子,一切如常,倒显得日子过得飞快。

因为上海的父亲传来信件的缘故,霍震霄还是没能去留洋,说来也奇怪,霍天洪那么多女人,竟没有一个能再给他生儿子的,总归还是那套说辞,要霍震霄将来回一趟上海。

回上海,也好,反正霍震霄在这里总是不安稳的,事情过去一年了,他每天却还是睡不了多久。

一入睡梦,就是满天火海,石榴花堆得像山一样高,其中似乎埋了什么,他在梦中身不由主,只能发疯了似的扒开花朵,最终总会在深处见到一面镜子,镜子里的脸白得泛青,黑黑的眉毛,下垂的眼睛——像他,又像张显宗。

接着便是惊醒,再无睡意,这样一天天的折腾下来,反倒是有点效果,虽然过程很难很煎熬,但梦里见到的那张脸终于越来越模糊不清了。

忘掉一个不爱自己的人,原来是件漫长的事。

即便已经渐渐淡忘下去,霍震霄还是总想起张显宗,一年前他在夜雨中冲出监狱的大门,就得到了家里人的接应,想来张显宗所说的帮他,应该还包括通知了霍家的人。

事后大风曾经告诉他,张显宗那最后一枪,打死了一个站在门边要对他们开枪的狱警,可那时候那么乱,大风也说不能确定,谁知道呢,毕竟张显宗是那样的一个人。

真相没人能说,可能逃出监狱,总归是件应当表达谢意的事,但霍震霄不想感谢张显宗,他没有从张显宗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。

从前他想在张显宗身上得到的东西其实不多,只有爱而已,可张显宗一点都不愿意给予他,哪怕是一句说爱他的谎话都没有。

看,他果然爱上了一个吝啬鬼,什么都不给他,甚至还是一个奇怪的骗子,骗了他许多事,却不肯骗他一句“我爱你”。

大道上的电车叮铃铃开过来,霍震霄不想拦黄包车,就跟着一群人上了电车。

太阳底下电车轨道亮闪闪的,又有许多双脚跨过它,挤上电车,身边呜呜泱泱全是人,抱着孩子,拿着熏鱼,翻着报纸,满是人间烟火味。

中年妇人把手吊在皮圈上,另一手抱着个孩子,孩子太小,挤在电车里却没哭,手里拿着个黄澄澄的东西啃着吃,电车晃了一下,那东西就戳在了霍震霄怀里的报纸上,在“新青年”的标头旁边留了个油印子——是一块炸糕。

孩子以为闯了祸,立刻扭过头去,想装作什么也没发生,霍震霄没吱声,只是低头看着那块油印子,报纸浸了油就透明起来,一汪亮亮的,霍震霄忽然想起张显宗缩成一团,坐在氤氲的白色蒸汽后面吃炸糕的样子。

乖乖的,瞪着一双不大的眼睛,嘴唇油汪汪的看着他,让他心里软得不像话,即便知道了那不是张显宗真正的样子,霍震霄也总因为这些柔软的瞬间而叹气——这样的人,怎么是个没有心的。

思来想去,霍震霄还是觉得可惜,即便张显宗对他的感情毫不在意,甚至是让他经历了无比煎熬的心痛,可只要张显宗还能好好活着……

一路闷着头回了家,在刘妈的唠叨里换了身见客的衣服,跟着母亲出了门,大饭店里的饭局都是没意思的,被带着参加这些场合,霍震霄从来都是敷衍,连那些人长什么样都不想仔细看。

这场见客和往日没什么不同,男人们讲生意,女人们讲打牌,他的母亲和一个穿着长褂的男人说要回上海的事,还提起他的名字,说他原先是不愿意回去的,最近不知道为什么,突然就答应了。

——不为什么,若是硬要说,霍震霄觉着他是为了自己。一个想要忘记的人,置身一个陌生的环境是幸福的,那样就不必每天面对熟悉的风景,想起熟悉的人。

大圆桌斜对角的方向,是另一桌背对着他们的人,一群女人围着个男人叽叽喳喳的笑个不停,声音大了起来,霍震霄听到了只言片语,其中竟然有张显宗的名字。

女人中间的那男人似乎是个什么司令,一个又尖又高的女声提起司令身边怎么换了个人,原来的呢?

那个男人背影挡着一树盆栽,看不清,只听到他讲了几句,说到张显宗是个白眼狼,为了个小孩儿反咬他一口,毁了监狱,还害他和租界的英国人起了嫌隙……

话没说完,女人们就端着酒杯来说软话哄他高兴,声音娇滴滴,男人或许是约了什么局要去,钟声响到整点的时候,止住话头,被女人们簇拥着起身出了门。

霍震霄头脑中一阵凌乱,似乎这些话是隔着相当远的距离传过来的,他又根本不清楚张显宗真正的身份,愣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,这个男人应当是张显宗当年的上司,而那句为了一个小孩儿,霍震霄却不敢猜测是在说他。

“为了”这个词儿包含意思的太多,甚至有些孤注一掷,霍震霄觉得有几分信口开河的意味,张显宗不肯说爱他,却愿意为他死?

这无论如何都让他不能相信,不能明白。

散席的时候走出饭店,偏偏看到一弯月亮,又远又薄,像是纸剪下来贴在天上的,竟然和他曾与张显宗一同看过一样。

一起在学校看了戏剧的那天晚上,是少有的美好平静的夜晚,张显宗被他牵着手,就不看路,只管仰着头看月亮。

那时候张显宗还在和他说着那段戏剧里死去的角色——死了就像天黑了,其实没什么,可是我最怕天黑。

霍震霄有些惊讶,原来他还能记得清楚,张显宗说这些话时的神态:有些无辜的垂着眼睛,厚厚润润的嘴唇微微噘起。

讨人怜惜的神态,张显宗做起来真熟练,就像是对着镜子练习过许多次了。

这样一个说着最怕死的人,不会为了他而不要命,更何况,张显宗根本不爱他。

一遍一遍这样告诉自己,久了都厌倦了,霍震霄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遗憾,这一天,他还是没能忘掉张显宗。

夜里入梦,石榴花红得像火,他急切的拨开花瓣,却发现镜子里的脸完全模糊起来。

他说过要带张显宗走,去很远的地方,坐火车,坐轮船,听曲子,可他没做到。

张显宗说最怕天黑,他表现得好像一点都不爱霍震霄,最后他还把枪口对准了霍震霄。

可张显宗是个骗子,他也什么都没做到。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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